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2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股东及其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206459500股,占总股本的48.99%,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关联股东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公司和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及台湾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沧州沧骅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投票结果为: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公司收购沧化集团所持有的沧州沧骅化工有限公司13.5%的股权的议案。投票结果为:5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张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