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集团”)的通知,由于我公司在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7000万元借款已经偿还,沧化集团为我公司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所出质的5500万股国家股已于200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股权解冻手续。
    同时我公司与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签署7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额贷款合同,沧化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的国家股206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8%)中的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向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质押,为我公司在该行的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为2003年12月17日至2004年12月17日。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3年12月17日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