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集团”)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截至2003年6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064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9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3年7月25日沧化集团与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速”)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其持有的“沧州化工”股份中的5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6%)转让给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沧化集团和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受让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703室,法人代表:杨鼎,其发起人均为自然人,其出资比例分别为:黎平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4%;刘静出资1650万元,出资比例为55%;潘强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5%;王建惠出资180万元,出资比例为6%;杨鼎出资210万元,出资比例为7%;张志广出资690万元,出资比例为23%。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深圳法威会计师事物所审计2002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7406万元,净利润3755万元,总资产41950万元,净资产23185万元。该公司针对实际形势,利用自身优势,在国内主要经营化工原料、电子及电力设备等产品。
    2、转让股份
    本次沧化集团向深圳贵速转让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6%,双方已签署了协议,由于该股份全部为国家股,因此其转让最终需得到国家国资委的批准,目前尚未取得上述最终批文。如果股权转让成功该公司将成为我公司的并列第二大股东。
    3、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的50000000股“沧州化工”的转让价格为2.48元/股(高出2002年12月31的每股净资产0.20元),共计人民币1.24亿元。
    二、本公司上半年总体生产经营运行态势较好,主导产品聚氯乙烯步入销售旺季,加之商务部出台的聚氯乙烯反倾销初裁的积极影响,使该产品市场需求与价格同步反弹。因此预计公司2003年上半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年审计调整后)增长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