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司与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沧州沧骅化学品储运公司于2003年6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该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我公司投资3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7%;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3%。
    2、公司2003年第九次董事会2003年6月12日在公司三楼召开,应到董事9人,5名董事参加,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我公司于2002年6月12日为广州福达集团有限公司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现在已经到期,经广州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协商,董事会研究决定再为其4000万元贷款提供续保,期限一年。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广大银行大厦19楼,法定代表人为:王福亮,经营范围包括:化工、新材料(稀土)、生物制药、建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亿元,公司总资产5.72亿元,负债总额9782.83万元,净资产4.74亿元,净利润2673.22万元。
    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不是我公司大股东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
    (3)、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具备偿还该笔贷款的能力,该笔贷款担保不具有高风险性。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我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2000万元整,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