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原定于2003年5月16日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由于防治“非典”的特殊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2003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3年第11号公告称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3月29日发布公告(2002)第1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现在调查已经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初裁决定:确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产业存在实质损害,且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现金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其最终措施将在终审裁决后实施)。自2003年5月1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现金保证金。
    该项措施的出台将有效的保护中国大陆聚氯乙烯产业的发展,避免聚氯乙烯产业再遭受实质损坏。我公司作为5家申请企业之一,生产能力为29万吨/年,该项措施的实施预计将有利的促进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