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会场5人,两名独立董事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会有关成员列席参加了会议,符合《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为深圳市中科智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贷款人民币肆仟万元整,期限为2003年2月19日至2004年2月19日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