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4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股权 转让纠纷, 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广州利德龙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案,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 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