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刊登2006年度报告,因公司部分其他应收款未能提供相关债务人资料,公司的审计机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刊登公告称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十四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规定进一步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这一期间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所以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30日起停牌至今。
    在公司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其他应收账款客户积极联系,已经取得大部分客户的支持,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一步沟通,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重新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现在该项工作即将完成,公司将于2007年7月12日以前将有关资料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