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于2001年7月10 日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6名董事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对前次董事会决议(详见《上海证券报》 2001年6月26日第二十五版)有关议案进行了细化和修改,经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一)对前次董事会申请公募增发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议案中 补充发行方式具体内容如下:本次增发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 向机构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根据申购结果, 公司和主 承销商可在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数量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配售数量之间做适当回 拨。
    (二)对前次董事会申请公募增发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议案中 的发行定价方式的具体内容补充如下:本次增发拟在一定价格区间内, 采用累计投 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依据网下对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 和网上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含原社会公众股股东)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询价 区间上限为发行前20日收盘价的平均值或前一日收盘价两者的较低者, 询价区间下 限为该平均值(或发行前一日收盘价)的一定折扣。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 原社会公众股股东按其持股量享受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 该优先认购权的比例提请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三)关于合资建设40万吨/年PVC树脂工程修正补充如下:
    1、合资建设40万吨/年PVC树脂技改扩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0471 万人民 币(折合9707万美元),由本公司同外方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筹建。 本公司拟投资 17430万元人民币(折合2100万美元),占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60%。
    2、配套工程具体如下:
    (1)36000m3/d反渗透高浓度苦咸水淡化扩建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7877万元; (2)新建液体化学品专用码头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7995万元;
    (3)新建化学品罐区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9500万元;
    (4)新建液体化学品输送管线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8700万元人民币;
    (5)热电扩建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7800万元。
    (四)在公募增发A 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中补充如下内容: 本次发行新股,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如有不足, 资金缺口由本公司自 筹解决。
    (五)以上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它议案不变,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