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立案审理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沧化集团")破产一案,沧化集团所持公司4128万国有股拍卖事宜暂停执行,如果公司大股东破产将会导致公司经营形势更加艰难。现就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导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年产量为29万吨,自2005年底以来,因公司流动资金日趋紧张,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制约,公司年产23吨聚氯乙烯树脂的子公司--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全面停产,至今未能开工生产,公司目前聚氯乙烯的年生产能力仅为6万吨,主营业务大幅缩减近80%。
    二、公司2006年仍将出现大幅亏损,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担保诉讼问题依然存在,公司主要资产及子公司股权几乎全部被冻结,虽然经过相关部门及公司的积极努力,但仍未能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公司资金面依旧紧张,生产经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截止目前,公司逾期担保达20亿元,由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困难,偿还能力有限,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提取大额坏帐准备。
    四、截止目前,经公司求证公司控股股东--沧化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沧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没有与第三方进行实质性重组按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