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部分媒体刊登文章,报道公司受宝硕股份破产影响,也将寻求破产保护。针对以上事宜,公司发表如下公告:
    自宝硕股份拟实施破产公告刊登以来,公司对上述事宜一直较为关注,由于公司对宝硕股份存在大额担保,一旦宝硕破产将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主张相应权利,尽量减少由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沧州市政府和公司也在努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案,以使公司尽快摆脱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经求证,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沧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没有与第三方进行实质性重组接触,也没有发表任何有关公司将申请破产保护的言论。同时,公司目前也没有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实质性计划。截止目前,公司也未收到有关提请公司破产的相关法律文件。
    对于涉及公司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披露工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