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12 日召开的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先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1、分红派息方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0年末总股本4214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16065000元。
    2、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2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3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9日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075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金额: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 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红利为0.06元/股;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75元/股;国家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75元/股。
    6、发放年度:2000年;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7月2日下午收市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红利领取办法
    1、国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红利发 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尚未办理指 定交易的投资者,其应得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 指定交易并经该公司确认后,该公司即将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 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4、咨询方式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7-3030719
    传真:0317-3042321
    联系人:李龙海、邢金生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