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与流通股股东充分沟通,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根据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4 月20 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 年4 月10 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通过热线电话、走访投资者、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沟通。根据沟通结果,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股份的数量,修改内容如下:
    原方案为:"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对价安排的形式为送股;送股的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8股股份。送股的数量为32,200,000股。在上述支付完成后,公司的现有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现调整为:"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对价安排的形式为送股;送股的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4股股份。送股的数量为39,100,000股。在上述支付完成后,公司的现有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补充保荐意见结论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方案的调整是在沧州化工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认真吸收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沧州化工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遵循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改革思路;沧州化工非流通股东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广发证券愿意继续推荐沧州化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保荐机构前次出具的保荐意见之结论。
    三、补充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沧州化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沧州化工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协商沟通的结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内容以及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且履行了目前阶段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本次经调整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发表补充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综合上述意见,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在广泛听取流通股股东建议与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不涉及对价安排测算依据的变化。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4 月20 日复牌。《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涉及对价安排的描述均作出了相应的修订。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 年4 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后,原定的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两次催示公告刊登时间、股权登记日、股东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登记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均不变。详见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附件:
    1、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关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补充保荐意见;
    4、关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补充法律意见书;
    5、独立董事关于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