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25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大厅召开。共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6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数为183,210,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皓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逐一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赞成股份为183,210,084股,赞成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山水泥厂经营性净资产并出资设立甘肃鸳鸯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在表决时进行回避,其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表决权总数。
    赞成股份为35,225,11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结果为:
    王森先生,赞成股份183,210,084股,赞成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宋华女士,赞成股份155,225,114股,赞成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84.73%。
    梁红梅女士,赞成股份27,984,970股,赞成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5.27%。
    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差额选举,王森先生、宋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团结先生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