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2年3月 8 日召开的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002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第2版刊登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01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2064495. 6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5551774.94元,法定公益金2775887. 4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736833.26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71049598.43 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14786431.69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1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346954252股为基数,每股派送0.05元(含税) 现金红利,共计17347712.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0091006.4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10日
    除息日:2002年5月13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2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2002年5月1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1、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2、对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 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对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 .05元。
    3、持本公司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0931-6476501
    传真:0931-6476671
    联系人:王云鹏陈军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