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永登水泥厂为申请贷款,将其所持的本公司152,034,970股国 有法人股中的5500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永登县支行贷款5000万元, 质押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15.85%。质押期限为一年。
    此次质押已经甘肃省财政厅批准备案,并于2002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