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9月8日召开的 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01年中期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31 ,127,892.86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71,397,426.4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102,525,319.28元。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01 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46,954,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元现金红利 (含税),共计17,347,712.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5,177,606.68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二、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2001年10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25日
    除息日:2001年10月26日
    红利发放日:2001年11月2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
    1、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 领取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2、对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 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对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 .05元。
    3、持本公司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0931-6476501
    传真:0931-6476538
    联系人:王云鹏 陈军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