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06年11月24日,在祁连山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参加了会议,代表股份数合计为118,434,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2%,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皓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费用冲减资本公积的议案》;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发生的券商保荐费、信息披露费、财务顾问费、宣传推介费、律师顾问费和相关费用共计300万元,决定将以上费用全部在2006年度列支。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八号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和相关规定,在会计核算上直接冲减"资本公积"。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龚文革先生出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龚文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个人简历附后。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对大鹏证券和海南发展银行投资的议案》。
    由于大鹏证券已破产清算,对该项长期投资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海南发展银行已关闭,对该金融债券已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决定对大鹏证券的1242万元长期股票投资和海南发展银行的110万债券投资及利息进行核销。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琪先生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
    2、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龚文革个人简历
    龚文革,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甘肃宝信电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1983年9月--1987年7月,在成都科技大学学习,取得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9月--200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取得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1987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甘肃电力调度通信局调度员、甘肃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高级工程师、甘肃电力多经管理局局长助理等职务,2001年10月--2004年5月任甘肃明珠电力科技园总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甘肃宝信电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