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7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所通过的199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现对实施1996年度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1996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5518074.52 元 , 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2551807.45元,5%公益金1275903.73元,余额为21690363.34元,加上年未分配利 润3366471.65元,合计2556834.99 元, 为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定 1996年度向全体股东按年末总股本7000万元送现金红利,每10派现金2元(含税), 即送出14000000元,尚余可供分配利润11056834.99元,转入下一年度。 按现有总 股本11200万股摊薄计算,每10股派送1.25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5日
    2、除息日:1997年5月6日
    三、红利发放办法:
    1、发起人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向各股东发放;
    2、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的派发由公司代交所得税后, 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交易代码、交易 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