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办 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73人,代表股份7207.73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64.3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大会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199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6 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25518074.5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551807.45元,5%公益金1275903.73元,余额 为21690363.34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3366471.65元,合计25056834.99元,为当年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股东大会决定1996年度向全体股东按年末总股本7000万股送 现金红利,每10股派送现金2元(含税),即送出 14000000 元, 尚余可分配利润 11056834.99元,转入下一年度。按现有总股本11200万股摊薄计算,每10股派送1 .25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报甘肃省证券委审核同意。
    五、审议通过了调整募集资金个别投资项目的意见。
    鉴于原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之一的年产15万吨平凉祁连山水泥生产线因水泥设备 和原材料价格上涨,投放产出将达不到原来的预期目标。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向产生 良好的经济效益,尽早给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经股东大会决定,对该项目继续进 行可行性研讨。募集资金决定用于收购甘肃省第三大水泥厂永登永青股份使用水泥 厂60.82%的股份,成为该厂最大控股股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对该厂进行清产核 资,并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后,确定具体的收购价格。在征得 有关部门的审核后,为争于1997年7月份完成收购工作。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永登永青股份合作水泥厂股份的方案(详见收购方案 决议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一)配股比例和配股总额:按1996年底股本总数7000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 配3股的比例进行,配股总额为2100万股。
    (二)配股价格浮动的幅度为每股4-6元。
    (三)配股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几个项目:
    1、增补收购永登永青股份合作水泥厂的资金缺口;
    2、投资高科技节能电光源项目;
    3、建设商品混凝土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截止到1997年12月31日。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它事项。
    上述配股方案尚须报甘肃省证券委出具意见, 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实 施。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