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1997年2月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 计批准并经甘肃省证券管理部门审核,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和时间公告如下:
    一、转增比例
    本次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10:6的比例进行。即以现有总股本7000万 股计算,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4200万股。
    二、转增对象
    1997年2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及流通股转增股份交易日
    (一)股权登记日:1997年2月21日
    (二)除权日及流通股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1997年2月24日
    四、转增方式
    本次转增股份,全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在 册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股数,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五、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数量单位:万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转增前 转增后 占总股本比例
国有法人股 3685 5896 52.64%
法人股 757 1211.2 10.82%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2558 4092.8 36.54%
(三)总股本 7000 11200 100%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