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推举秦宏伟董事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罗飞董事书面委托秦宏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秦宏伟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贺业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左广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吕彦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王培炎先生、刘大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小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的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均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可以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三十日
    附:人员简历:
    秦宏伟先生、贺业祖先生的简历详见2003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王培炎:男,50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第二发电厂值长兼支部书记、行政科长,大连发电总厂第二发电厂生产副厂长;大连化学工业公司热电厂经营副厂长;大连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处处长兼联合国开发署循环流化床锅炉212项目主任;大连热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海热电厂厂长。
    刘大红:男,43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公司热工分场副主任、主任;大连热电检修公司常务副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东海热电厂厂长。
    左广志:男,32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小惠:女,42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东海热电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吕彦青:女,38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在大连市热电公司热工分场、综燃分场工作;自1996年4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