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数12629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299800股的62.43%。大会由董事长秦宏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冷少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1262906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贺业祖先生出任公司董事(同意1262906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规定,大会批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冷少宏先生因工作发生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贺业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文已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包敬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议案与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