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指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及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6日上午九时整
    2、召开地点: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于长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 103,472,812 股,占公司总股本202,299,800股的51.1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已由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罗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廖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廖卫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8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
    同意103,472,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并更名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3,472,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批准《关于修订〈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并更名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3,472,8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批准《关于调整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不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调整2006年6月5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申请的不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撤销原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7,8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调整为: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向中信实业银行大连市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调整后,公司拟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由原来的21,8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9,000万元人民币,比调整前减少了2,800万元,申请银行家数由四家调整为五家。
    同意36,905,92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项表决中,关联股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回避表决,统计的票数中已扣除关联股东所持股数。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艳冬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