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6日收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大国资产权[2006]118号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