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六次监事会于2002年7月23日在天津港业务楼二楼会议室(217房间)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黑锦国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港务局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次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是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规范运作的体现。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