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7年2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天津港整体上市方式之一:附送权证债券》的文章,文中提及“天津港整体上市事宜”。
    二、澄清声明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并未就集团公司整体上市事宜进行过任何决定和安排。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