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于2004年8月17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