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田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破产财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以协议价格4000万元收购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破产财产。
    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破产财产包括:湖南冷水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电熔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耐火材料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粘土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属于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的所有设备设施、技改在建工程、公益设施的固定破产财产、流动破产财产、无形破产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价值与技术含量、产品配方、技术改造的所有图纸等)。上述破产财产不包括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所占冷水江霍格拉斯有限公司的股权和职工住宅生活区所占土地使用权。
    截止2002年10月31日,上述破产资产帐面价值为17727.70万元。破产清算组调整后的资产帐面价值为13653.48万元,经湖南娄底世纪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该所受冷水江市法院和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清算组委托,对湖南省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清算组申报资产进行评估,目前该所无证券从业资格),企业破产资产评估值为4396.94万元。
    本次资产收购价格为4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上市规则》相关要求计算,本次收购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与湖南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湖南冷水江耐火材料总厂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破产财产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