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加拿大SAMSON公司合资兴建秦皇岛耀华萨姆森船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开拓需求不断增长的玻璃钢游艇及渔船市场,公司拟与加拿大SAMSON公司合资设立秦皇岛耀华萨姆森船业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25万美元(合人民币1038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623万元人民币 合75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的60%;外方出资50万美元(合人民币4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合资公司预计年生产大型豪华玻璃钢游艇8条,小型玻璃钢游艇80条,玻璃钢渔船5条。合资公司预计年销售收入2230万元,利润总额为150万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苑同锁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合资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