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批准,2002年12月23日本公司参股公司耀华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5170万元增至30000万元,原第一大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增加投资24830万元,累计投资27280万元,占该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90.93%;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其余七家股东均未新增投资,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投资仍为2240万元,持股比例由原来的43.327%降至7.466%。本公司出于企业资金实际状况的考虑,本次未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财务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66.98万元(已经审计),此次本公司未再增资对本公司损益无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