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并批准了《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本次投资行为系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田平、齐海旭、计峰、苑同锁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李西平、宋英利、乔志、刘赋捷、孙刘太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公司拟与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均以现金出资45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0%,秦皇岛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玻璃及其制品、玻璃所需大宗原燃材料的销售,兼营资产经营业务。沈阳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可以为本公司在东北地区拓展业务提供便利条件。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