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田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秦皇岛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秦皇岛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截止200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71.9万元,净资产1361.3万元,资产负债率62.93%。该公司于2001年10月18日向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办理了900万元人民币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经营周转,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由于该项借款已于2001年10月18日到期,根据目前生产经营的状况,需要继续使用此项借款,故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事宜由财务总监乔志先生办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工业技术玻璃厂和镀膜玻璃厂玻璃深加工设备折旧提取办法的议案。
    由于玻璃深加工设备存在各种产品市场季节性不同的使用特性,本公司随着玻璃深加工设备和产品品种的增加,相应设备的利用率极不均匀,采取直线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办法已经出现了收入和成本不配比的现象,而且控股子公司耀华优能镜业公司和耀华兴业镀膜玻璃公司的折旧办法也已采用产量法。为了实现收入和成本的完全配比,使折旧提取更趋合理,并且使同类产品设备的会计估计办法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本公司所属工业技术玻璃厂和镀膜玻璃厂的玻璃深加工设备的折旧提取办法由直线法改变为产量法,并从2002年1月1日起实行。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和内控制度(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