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0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24265.44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74.8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曹田平 先生因公出差,会议由董事齐海旭女士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追溯调整方案。(同意24265.44万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4265.4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董安生律师现场见证,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