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所持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8%股权的议案,此项收购 行为系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关联董事声明如下:
    一、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我们保持了中立立场,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
    二、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无损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声明人:曹田平 张景焘 齐海旭 刘世宏 计峰 韩瑞明(计峰代)    200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