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0月1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二届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田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 董事韩瑞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委托董事计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秦皇岛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向中国 银行秦皇岛分行办理9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 续贷 进行担保的议案。
    秦皇岛耀华优能镜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该公 司资产总额3688万元,资产负债率56.21%。该公司于2000年10月13 日向中国银行秦 皇岛分行办理了900万元人民币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用于经营周转, 本公司进行了担 保。该项借款于2001年10月13日到期,根据目前生产经营的状况,需要继续使用此项 借款,故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担保。会议一致决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为1 年。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总监乔志先生办理。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