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7月26 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曹田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韩瑞明先生因 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计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 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二、审议通过了资产减值准备计 提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委托贷款等项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办法和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追溯调整方案按照《企业会计制度》、《 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公司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392.8 万元,其中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90.9万元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01.9 万元。 200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8.7万元,按照财政部和证监会有关规定, 资产减值准 备按计提时间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影响2000年末未分配利润减少1392.8万元。 另 外,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开办费等项进行追溯调整 , 减少未分配利润 669.8万元,2000年末未分配利润调减为-1423.9万元,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 公司决 定使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进行弥补。弥补后盈余公积金尚余182.5万元。 此方案提交 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股减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务院6月12 日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在公司增发A股时按照有关规定按本次增发融资额的10%实施国有股减持,采 用市场定价方式减持国有股,并将减持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本公司国 有法人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已同意上述国有股减持, 减持具体实施方案需 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