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07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
    2、 召开地点:秦皇岛市西港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曹田平先生;
    6、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32093.7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0.6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本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91,382,683.14元,加上2005年末未分配利润9,535,756.19元, 2006年末可分配利润为-281,846,926.95元。因受市场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巨额亏损,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各项损失准备的议案。、财务总监信蓁蓁女士宣读议案。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审议关于再次调整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43.45万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9、审议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信蓁蓁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任期与四届董事会一致。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审议关于同意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额度并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2093.7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0.61万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玉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太平洋中证律师事务所关于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