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准备就涉及本公司的敏感事项与秦市一企业进行接触,本公司股票自4月20日起停牌。停牌期间,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与秦皇岛市一企业进行了接触、沟通,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性意见,本公司重组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复牌。由于本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股票已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复牌后日涨跌幅限制为5%。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