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9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题为“联想整合玻璃产业收购 G 耀华将收官?”的文章,其中称“联想控股旗下的弘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已经在10多天前达成协议,弘毅投资将控股耀华集团 , 随后将完成对集团的改制”。经正式询问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耀华集团公司根据省、市要求正在进行改制,并与多方正在进行接触之中,但迄今为止未与任何单位达成相关协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及需信息披露的事项,本公司将督促耀华集团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