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等公告,并于2006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2时召开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河北省秦皇岛市西港路本公司通讯楼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3日-2006年7月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相关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再次发布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9日,凡在2006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相关人员。
    8、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为《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详见本公司2006年6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6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①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②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③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④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①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②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③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秦皇岛市西港路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5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716 投票简称:耀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耀华玻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716 耀华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716 耀华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716 耀华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1、征集对象:截止2006 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30日-7月4日(正常工作日每日8: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仅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6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6月30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英利、陈幸
    电话:0335-3028173
    传真:0335-3028173
    电子信箱:yaohuasyl@sina.com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