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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415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9.35%),近日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200万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1%)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其1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自二O O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 O O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