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召集人陈学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超薄玻璃项目按实际发生额增加投资概算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公司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完善技改项目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议案。
    七、同意沈阳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拟租赁(含融资租赁)沈阳虎石台500吨/日浮法玻璃生产线资产的方案。
    特此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