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关于为炎黄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详见本公司刊登在2002年7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临2002-016号临时公告)目前已经结案,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炎黄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偿还了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的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愿意承担本次诉讼的保全费、诉讼费,双方达成案外和解,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于2002年12月16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裁定准许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撤诉,案件保全费、诉讼费等由炎黄光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终结。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