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2月16日,本公司大股东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涉诉与其股东中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冻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6704万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12月15日止。
    因相关诉讼案件尚未结案,2005年12月14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依法继续冻结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6704万股(其中6676万股已经质押给中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期限自2005年12月14日至2006年6月14日止,为期半年。
    上述继续冻结事宜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5司冻397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确认。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