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近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5.1和11.5.2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的亏损情况将在2005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