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2月20 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 室召开,到会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6881024股,占公司总股本140160000股的54. 85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军先生主持, 会 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票768810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票768810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及2001年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768810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107.70万元, 这部分利润用于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 亏损,2000年度不做利润分配,公司将用资本公积金8409.60万元转增股本, 即以总 股本14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赞成票768810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变更议案。
    公司监事张启龙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经公司三届六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选举康国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并推举康国先生为公司监事会 召集人;另外,公司职工监事孙华东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经 公司按程序,选举邵东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报本次大会备案。
    赞成票768810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上述五项方案的表决票样及整个统计过程由二名股东及一名监事现场监督, 整 个表决过程由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该所李志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之规定。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