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山川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申购和预缴款工作按规定自1996年5月5日开始至5月7日结束,现将配售比例和办理有关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比例
    本次向非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票为1800万股,有效申购量为549,236,100股,发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承销团复核、计算,其结果如下:
    配售比例=18000000股÷549,236,100股×100%=3.2772……0%根据发行公告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规定,本次股票发行的配售比例确定为3.27%。配售过程和结果已经西宁市公证处公证。
    二、余款转存
    1、投资者有效申购量与配售比例之乘积,即为该投资者可认购股票股数。不足1股的尾数一律不计。
    2、配售股数与每股发行价(4.85元)之乘积为应缴股款。配售股数与每股发行手续费(0.15元)之乘积为应缴发行手续费。
    3、预缴款减去股款及其相应的发行手续费,即为投资者余款金额,由代理网点转为三个月专项储蓄存单,同时按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4、投资者须于5月11日至5月5日到原缴款网点领取股金收据和发行手续费收据,办理余款转存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者视同放弃认购,预缴款由代理网点自动全部转存,三个月期满后,预缴款人可凭预缴款收据到原代理网点支取。
    5、投资者办理手续时,须向柜台工作人员出具预缴款收据、身份证、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根据配售比例,向投资者开具股金收据、专项定期储蓄存单和股票发行手续收据。
    
青海省股票发行领导小组    海南省证券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