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 年4 月14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到会董事7 人,副董事长陈杰因出差外地,委托董事周耀平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魏杰因出差在外地,委托独立董事吴公健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主席、总会计师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家淼主持,会议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 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0,538,457.17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5,676,424.94 元,减去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2 号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追溯调整2002 年度股利分配金额19,426,071.60 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6,788,810.5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21,344.95 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942,618.01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0,224,847.55 元。董事会决议2003 年度股利分配以2003 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计9,713,035.8 元。尚余可分配利润10,511,811.75 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 年度审计单位,聘期一年;2004年度审计费根据审计工作量另行确定。
    上述一、三、四、六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200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