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将节约的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归还投资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拟将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投资收购重组"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贷款资金,体现了对投资者负责的精神,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我们认为投入的新项目见效快、效益好,对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壮大公司主业,扩大销售网络覆盖面,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魏杰、吴公健、韩立新    2003年4月1日